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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孝顺父母(自古孝顺父母的感人故事)

发布于:2021-09-15
自古孝顺父母(自古孝顺父母的感人故事)

导语:

在汉语中,“ 孝”字是个上下结构的字,上 “老”,下“子”。《说文解字》中说:“孝,善事父母者。”我的理解是父母老了就要靠子女扶着,中华礼仪之邦,“孝”也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看多了古装剧里长辈与晚辈之间或客气疏离或没大没小的相处,不禁思考,古人真的是这样和父母相处的吗?一起从儒家经典里去寻找答案吧。

01、只“养”不“敬”非孝也

随着我们的年龄增长,父母好像对我们说话越来越客气,有什么事情自己就可以做决定,还经常看到有人忍不住对父母发了脾气之后愧疚。而古人似乎没有这样犯浑的时候,每一部古装剧里几乎都有一个老太君,《红楼梦》里的贾母,《知否》里的盛老太太,《杨门女将》里的佘太君,《还珠格格》里的老佛爷,各种宫斗剧中的太后。这些老太君们老则老矣,但说一不二,而晚辈们也都发自内心的尊敬她们。真的是这样吗?是的,真的是这样的。

儒家孝道的基本意思就是“养”与“敬”,养当然是赡养和扶养。《孝经》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赡养父母,是最起码的孝行。不过,孔子认为,仅仅为父母提供衣食之养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孝。比赡养更要紧的是“敬”,要尊敬、爱戴和敬畏父母才是真正的孝。在子游“问孝”时,孔子说:“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他把是否“敬”父母作为人与动物的区分标准。

而曾子继承孔子的看法,进一步梳理出三个层次的孝:“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总之,儒家认为 “养”是最基本的孝行,“敬”则比“养”更高级、更重要。如果只是赡养父母而无尊崇敬爱之情,那就和动物没有区别了。

敬畏”的情感,还通过具体的行为体现出来。《礼记》说: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否则即为僭越和不敬。犹太教所说的不站父亲之位,不坐父亲之席与儒家文化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礼记》中还详细规定了儿女侍奉父母、姑舅的情状,包括鸡鸣即起, 然后伺候父母梳洗装束。而“寒不敢裂,痒不敢搔”更是形象的描绘出了孝子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敬畏之状。

02、承志——子承父业是为孝

“如果我不努力,就要回家继承家族的千万家产了。”有这种烦恼的不只是现代人,原来古人也有这种烦恼。我们看到古人的事业都是有传承的,父亲做什么工作,儿子就做什么。比如冯唐的《安阳》中,快刀刘一家三代都是帮人做太监的。

这是因为子女对于父母事业或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和内在要求。儒家孝道明确提出孝道包括“继志述事”。《礼记·中庸》说:“夫孝,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这也就是所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还要进一步子承父业,无改于“父之臣,与父之政”。所以为什么我们看到手艺人,都是祖传的手艺,如果都传承下来,现在百年老店的数量也是有点太少了。与养和敬的关系相似,继承事业只是基本的,继承父亲的思想才是进阶版的孝。

与此相似,犹太教中也有承志述事的孝观念。有拉比说:对于父亲,必须敬于生时,也敬于死后。比如说,父亲在世时,儿子若因父亲的缘故而去往一个地方,不能说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而要说是因为父亲的缘故;父亲死后,儿子在说到父亲的时候,必须说“我的父亲,我的导师”。一 定要说父亲即老师之类的话,因为儿子是身受父亲教诲的,不过是已故父亲的继承人或替代者罢了。

所以说,去继承家族的千万家产吧,因为,子承父业是为孝。

03、谏诤——顶嘴顶出来的孝顺

儒家虽然教人对父母要恭敬、敬畏,却并不等于无条件认同父亲的过错。那古人是怎么和父母顶嘴的呢?实际上,儒家孝道在强调顺从父母、曲意承欢的同时,也素有“谏诤”的传统。

“谏诤”可谓儒家孝道中除“养”、“敬”、“承志”、之外的又一重要孝行。《论语》中孔子提出要“事父母几谏”,曾子继而提出君子行孝要“以正致谏”。《荀子》中更是提出了“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直接以 道、义与君、父相抗衡,从而把子女在行孝中的道德理性推进到了极致。《孝经》则论证了“谏诤”的意义之所在:“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故当不义,则争之。”也就是说,如果明知父亲有“不义”之言行而盲目服从姑息,反倒是不孝了。

但是,父子之间的和谐亲情关系仍然是儒家最为推重的,所以,子诤于父仍然要讲求适当的方式方法,总是以不失敬为前提。即如孔子所言“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曾子主张的对父母的过错要“谏而不逆”。《礼记》更是给出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去做的描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儿子之所以要谏,目的是使父母免于不义,因此仍然属于孝行。

用犹太教的处理方式举例:如果儿子发现父亲的行为有悖于神圣的律法,要及时指正父亲的错误。但是,在劝谏父亲时儿子同样不能犯颜直谏,而应当采取委婉的方式。迈蒙尼德给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当某人发现父亲违犯了律法,他不可说:‘父亲,你违反了托拉律法。’而应该这样说:‘父亲!律法书上不是如此这般写的吗?’好像他在问父亲一个问题,而不是警告他。”这样既维护了律法的神圣性,又通过一种巧妙的方式维护了父亲的尊严,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变通的孝道。

尽孝更难做到的,是始终和颜悦色地对待父母,让父母保持快乐的心情。

04、“事死”——孝是长期一贯行为

孔子与宰我之间有一段关于孝子是否应该遵守“三年之丧”的对话,宰我认为三年之丧的时间太长,并举例论证花费三年时间守丧,不但于礼乐制度无益, 且于自然四时运行不合,认为减损至一年便足够。孔子反问宰我在三年守丧期间,做一些悖礼的事情,是否“心安”?宰我以“安”答之。这话把孔子气的不行,你家长辈都去世了,你还有心思想那些有的没的!他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从感恩的角度给出了应守三年之丧以达心安的论证——守三年之丧只是对父母抱养之恩的等价回报而已。既表明了孔子对于孝道以及相应之礼的重视,更在深层次上反映出孔子呼吁人们对于父母的报恩情感应有自发觉醒。

孝敬父母的伦理精神超越了时间局限,绝非一朝一夕或者只在心血来潮时偶尔为之的行为。在儒家观念里,行孝是一种不因父母生死而有别的长期一贯行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孝子对于父母,不论生前还是死后,都要敬之以礼,这样才不失孝道。《中庸》认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孝经》说:“生事敬爱,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而犹太教对于父母的尊敬也同样在其身后延续,比如律法规定无论在父亲生时或死后,子女都不得直呼父亲的名字。在父母去世之后有11个月的哀悼期,结束时儿子即对死去的父亲说:“愿您有来世的生活。”这都与儒家存在极大的相似之处,可见两种传统中慎终追远、承续遗志的精神是一致的。

儒家孝道极为重视死亡,即看重对待父母之死以及死后的态度和做法。《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为突出为父母送终的重要性,按照《孝经》的要求,儿女要放声痛哭,气竭而息,哭声不宜婉转。哭时要俯伏在地,说话要质朴无华,披麻戴孝而不穿华丽衣裳,听妙音应毫无快感,吃美食应如同嚼蜡。也就是说,哀戚之情既要发自内心,又要展现于行状。

孟子将其视为三代以来所有人奉持的传统,“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守丧期间,儿子要遵循若干礼仪,包括穿未经修边的粗麻布衣,手扶未经刨光的竹杖,住在正屋外临时搭成的草房内,喝稀饭, 睡草垫而且头枕土块,等等。为亡故父母守“三年之丧”的古礼,后来甚至被统治者规定为国家制度。这也就是为什么王熙凤在处理尤二姐的时候大闹宁国府也没人敢吭声,就是因为她抓住了贾琏是在国孝家孝两重重孝的情况下还敢胡来的小辫子。

05、从“不孝”看何为“孝”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非常出名,但是你知道是哪“三不孝”吗?这句话出自儒家经典《孟子》。

其实,《孟子》中有“三不孝”和“五不孝”两种说法。《孟子·离娄上》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按照汉代赵岐的注释,意思是:若不懂得顺从父母,违背父母的心意,陷父母于不义,是为一不孝;当父母年老,为人子者若因家贫而无力侍奉父母,使其不得温饱、生病无钱医治,或者不能考取功名,求得官职俸禄,为父母扬名,是为二不孝;为人子,若不娶妻生儿,延续祖宗香火,是为三不孝。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孟子·离娄下》又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这里的五不孝和前面所说的三不孝虽有部分重复,但仔细分辨,也不乏新的内涵。

儒家孝道首先是家庭伦理,经过历代学者的诠释而突破了家庭的局限,最终成为一个意蕴丰富、涉及广泛的社会-政治伦理范畴。孟子进言梁惠王,建议王行仁政,把孝道从家庭内部伦理推广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孝经》更进一步,认为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进而完成了孝敬父母 向效忠君王的转变。

如果说孝悌属于家庭伦理,是一种私人领域内的“私德”,那么尊老尚齿、忠君之孝,以及等级分明的社会孝道就远远超出了家庭,而被扩大到了整个社会,成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因而有了“公德”的性质,其现实关怀的领域大大扩展了。孝道不仅限于维护家庭中父子兄弟之间的尊卑关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发挥了分清、坚持、维系并和谐社会各等级的关系,进而发挥稳定整个社会秩序的作用。


《论语》中提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之人大都是顺民,一般不会犯上作乱;所以,把家庭中的孝悌之道扩展到整个社会,就会产生和谐社会的效果。

后记:

在儒家看来,只要人们遵从孝道,就会在全社会产生“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惠臣忠”的功效,从而实现天下大治。这种“以孝治天下”的理念成为治国方略,为汉代统治者所接受和推行,并且得到了后世各朝代的认可和继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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